佛光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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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科會】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」第四點_自114年1月1日生效
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   

機關地址: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
傳  真:02-2737-7924
承辦人:江紹平
聯絡電話:02-2737-7440
電子郵件:spchiang@nstc.gov.tw

受文者:佛光大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1022
發文字號:科會綜字第1130073511
速  別:普通件

主旨: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」第四點,並自11411日生效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配合行政院114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,提升執行本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,請各執行機構檢視及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,並更新上傳至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。
二、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,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,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,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(含管理費)內勻支。
三、檢送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」第四點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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