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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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畢業離校相關事宜

公告事項:
一、111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班期末考試時間,訂於本(112)年5月15日至19日(碩專班至5月21日)
二、學士班學生最早可於112年5月29日(星期一)上線申請畢業離校,最遲須於次學期開學前二週8月25日(星期五)前辦理完畢。俟授課教師成績登錄(含操行成績)且含當學期所修課程及格,並符合畢業資格者,即得以辦理。如因暑修課程後才得以畢業者,請將預定取得成績日告知所屬學系秘書、俾利協助辦理。6月3日(六)畢業典禮當天不提供畢業離校申請
三、自本學期(111-2)開始畢業生除可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外;辦理畢業離校後,系統將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數位學位證書
四、畢業離校程序
(一)畢業起單及申請路徑:學生系統/「論文/畢業/休退」/「畢業離校申請」項下起單,填寫問卷及基本資料(含電子信箱)
(二)畢業審核約需3~5個工作天,請於離校前務必預留審核作業時間。欲瞭解審查進度及結果,請再次登入學生系統申請頁面查詢。
(三)如對審核意見有任何疑慮者,可直接洽詢審核單位(系、院、通識及教務處註課組);操行成績則洽詢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
(四)畢業條件審核通過者(含操行成績),即可憑學生證或有照證件,於8月25日期限前至教務處註課組領取本人畢業學位證書。
(五)辧理離校後約10個工作天,系統將分別寄送中文與西文數位學位證書至個人登記之電子信箱,請務必確認上述所填電子信箱資料正確。
(六)學生證毋須繳回。
五、學士班畢業離校
(一)可先至IDP系統確認所修學程及學分數已達畢業資格者,即可進行畢業起單。
(二)經 奉核准得以提前畢業之學士班學生,俟本學期所修課程成績全數公布且成績符合提前畢業辦法之規定後,才准予辦理畢業離校。
(三)赴國外交換或台美雙學位之學生,請取得他校成績單正本後,儘速辦理抵免作業(至少須於離校前三日至校辦理抵免);俟抵免核可且符合畢業資格者,方可辦理畢業離校。
六、研究生畢業離校
(一)研究生畢業離校者,應於申請畢業離校前完成電子學位論文上傳作業,並經圖書館審核通過。畢業離校完成申請後,將紙本論文(系所2本、圖資處2本、教務處1本)及授權書(圖資處收取2份)繳交至相關單位。
(二)研究生紙本論文及授權書於前項單位審核通過後,方可領取畢業證書紙本論文定稿繳交暨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日為9/8(五)止。畢業審核約需3~5個工作天,請於離校前務必預留審核作業時間。
(三)因上傳學位論文有學年度差異緣故,倘若無法於7月3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者,敬請務必告知所屬學系所秘書,俾利通知圖書館協助論文上傳資料設定。
七、確認畢業證書上之正式英譯名
本學期預計畢業的同學,請於5月15日(一)前確認學生系統-學籍表內之英譯名是否與護照資料相符。由於資料將作為畢業證書(英文版)製發依據,務必填寫正式英譯姓名。欲修改者,請於期限前持護照正本至教務處註課組進行個人資料變更。
(一)已辦護照者,請確認英譯名與護照資料相符,如賴美美英譯名即為LAI, MEI-MEI[姓, (空半格)名字中間以橫槓區隔)。
(二)尚未辦理護照者,可不須填寫,屆時將由系統自動依外文部「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」威妥瑪拼音預設英譯名。
八、畢業前須填寫兩份問卷
辦理畢業離校的同學,請協助完成以下三份問卷,倘若操作上有任何疑慮,可直接洽詢業務單位之承辦人員。
(一)教務處學生學習與生涯發展中心之「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」及UCAN施測(分機11163 潘小姐)
(二)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之「轉銜輔導問卷」。(分機11241 周小姐)
九、委託他人代領畢業證書
倘若準畢業生無法親自辦理須委託他人代辦,須填寫「代辦委託書」(表單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),請填妥後並檢附相關證件即可委託代辦。
十、暑假期間除星期例假日外,其餘時間本校行政人員皆正常辦公,若有特殊因素暫停,將另行公告於學校首頁。另,全校行政人員共同暑休及研習日如下:6/30、7/7、7/12~14、7/21、8/48/11及8/23~25,上述日期暫停辦理畢業離校(畢業離校辦理期限為8/25)。
十一、提醒畢業生如和各單位有借貸關係者,例如:學貸差額款項、借閱書籍、教具、學位服應歸還,住宿生離宿程序尚未完成等...,建議於畢業前辦妥結清,避免日後收到存證信函影響個人信用。
十二、於規定期限內未辦理離校領取畢業證書者,視同放棄本學期畢業資格,則須進入新學期之註冊流程。
十三、如有任何異動將公告於學校及教務處首頁,請畢業生留意學校最新公告。

※如填寫上述二份問卷後,畢業起單仍有問題,請洽教務處註課組(校內分機11111~11113、11115)
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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