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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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欲申請「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」者,請依公告時限提出申請

依據:本校「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」

公告事項:

一、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如欲申請學、碩士一貫修讀者,請於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申請表,並依據各系所學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之規定檢附申請資料,向所屬學系所提出申請。

二、各學系收件審核後,請於113年5月17日前提送至教務處覆核。

三、申請核定結果統一於113年6月14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首頁處提供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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