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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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」甄選簡章及附表各乙份

主 旨: 檢送「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」甄選簡章及附表各乙份。 
說 明:    
  一、 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08年4月15日韓教字第1080000043號函辦理。 
  二、 本案係依臺韓政府本平等互惠原則辦理之互贈語文研習獎學金計畫。今年有7所韓國學校(學校名單及獎學金待遇詳附表)參與計畫,接受我國10名學生前往研習韓語文,每名學生受獎期間6個月。請依簡章規定,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在校生參加甄選,每校最多推薦1名,並於本(108)年5月20日前,函報推薦名單並檢送應繳文件到部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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