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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 本會110學年度海外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來臺就讀大學校院(含學士班及研究所碩、博士班)適用簡章業於109年10月15日公告,請查照並協助公告周知。
說 明:
一、 旨揭簡章業經本會109年10月12日第1次常務委員會議決議在案;招生名額係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1日臺教高(四)字第1090098541號函、109年8月25日臺教技(四)字第1090123473號函及109年10月13日臺教高(四)字第1090141755號函核定,並依據本會109年10月12日第1次常務委員會議決議之預先配置學士班熱門校系名額辦理。
二、 110學年度各地區適用簡章業已公告於本會官網(網址:https://cmn-hant.overseas.ncnu.edu.tw/)。各式簡章修訂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馬來西亞招生作業及期程,因馬國2021年各類會考文憑成績受疫情影響而延期公告,故配合修訂如下:
1、「馬春班」簡章改採中學畢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據以分發。
2、馬來西亞「聯合分發」第1梯次(獨中生)報名期程調整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截止;放榜期程順延於4月上旬公告錄取名單。
3、馬來西亞「聯合分發」以STPM / A LEVEL / SPM / O LEVEL等文憑申請者改併入第5梯次,與香港學生、印尼輔訓生併同分發,預定於7月底公告錄取名單。
4、本年馬來西亞一律採取線上方式上傳招生簡章規定之文件,俟會考成績公布後10個日曆天內,上傳提交會考文憑(含成績單),並將紙本文件送交原申請單位。
(二)依據大陸委員會109年9月25日陸港字第1090003861號函修訂如下:
1、學士班及研究所等各式簡章中,增訂個人申請部分校系可能收取審查費用之提醒文字。
2、本年澳門「聯合分發」因疫情之不確定因素,不辦理「學科測驗」,故學士班「澳門」簡章刪除「學科測驗」相關規定,改採「澳門四校聯考」及中學成績單之類組科目成績,並修訂成績採計方式(含各科採計佔比)等相關規定。
(三)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7月9日疾管檢字第1090062083號函修訂如下:
1、學士班「香港」、「澳門」、「港二技」及研究所「港澳學生」等適用簡章中,修訂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申請「居留簽證」時,應備3個月內核發之「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」之說明。
2、研究所「國內大學畢業之僑生及港澳學生」適用簡章中,因麻疹及德國麻疹等檢驗或疫苗接種事項已納入「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」中,故修訂該項規定。
三、 檢附本會110學年度招生期程表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