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EMI教學專業社群,以推動同儕學習、教學經驗交流、教材編修、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,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,特訂定本辦法。 |
二、 | 社群成員須由至少四位教師組成,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。每社群須由一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規劃、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。 |
三、 | 各社群召集人請於112年5月15日(星期一)前填妥計畫申請書繳交至本中心。經審查會議後,於112年6月6日(星期二)公告補助名單與金額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召集人。社群執行期程為112年6月6日(星期二)至10月31日(星期二)。 |
四、 | 成果分享會日期預計為112年10月18日(星期三),確切時間請依本中心網站公告為主。成果報告書繳交期限為112年11月17日(星期五)。 |
五、 | 每案補助額度上限七萬元,補助件數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而定。 |
六、 | 計畫網站與申請表單下載:https://www.obe.ntnu.edu.tw/index.php/rcemi_zh/rcemi_instructor_community_zh/ 。 |
七、 | 聯絡方式:本校承辦人羅小姐,電話:(02)7749-5904,電子郵件:vivianne@ntnu.edu.tw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