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開具本校「一貫修讀」資格之學生申請赴外交換

113學年度申請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的學生,3/20(四)明天起至3/26(三)可申請交換。

注意事項!!
1. 本次申請因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規定,無法給予補助。
2. 前往大陸地區交換也無法給予補助。
3.由於跨學制申請,届時錄取與否依姊妹校通知為主。
4.能接受者再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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