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花蓮縣政府
主 旨: 檢送本府辦理「110年度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」第2次甄選簡章1 份,敬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,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本縣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,使其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 務能力,每年補助3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,豐 富國際學習經驗,增進國際事務理解。
二、 旨皆計畫報名資格:
(一)截至110年6月3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學 生活研究生(不包含在職生)。
(二)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。
(三)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(含德國遊學)及教育希望工程公 費留學之學生,請勿再度報名。
三、 報名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6月4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 憑)。
四、 其餘事項詳見簡章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