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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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申請本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

(一)
僑生回國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
申請對象
1.經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,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宗成績前五名,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。

2.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(英文名稱簡稱IMO、IPhO、IChO、IBO、IESO、IOI)金牌獎、銀牌獎、銅牌獎,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、四等獎者,得申請本部優秀僑生獎學金。

(二)
僑生菁英獎學金
1.已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一款資格(不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),所就讀學校為僑居國優質(享有聲譽)高中且各採計科目成績達最高(優)之等第,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確認屬實,並由本部遴選通過者。

2.已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一款資格(不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),且所持馬來西亞獨中統考文憑各採計科目均達A1等第者。

3.已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二款資格,且經海外聯招會送三個志願校系審查通過後優先錄取者。

前項第一款申請者,將來臺就讀計畫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送國際處,由國際處協助送件至教育部審查。

申請程序

1.第一學年初領者:海外聯招會或大學之錄取通知書影本及獲獎證明文件。
2.第二學年以後續領者:上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。

申請截止日期:113年9月23日中午12:00
請將申請文件佐證資料送至國際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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