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日期: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3年4月29日中午12:00止
申請資格:近貧或弱勢清寒戶(須備齊相關證件),名額20名。
每戶個案經審核後可獲得慰問金新台幣5,000元整。
申請方式:填寫個案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向學務處生輔組報名。
繳交文件:
一、 申請表。
二、 相關證明文件(近貧或弱勢清寒戶官方證明正本)
三、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四、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五、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詳細資訊請見附件。
若有問題,請逕洽雲起樓117室劉小姐
(或電03-9871000轉112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