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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學目標與定位

佛光大學辦學目標與定位

        佛光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自民國89年創校以來,遵循創辦人星雲大師提示的校訓「義正道慈」作為辦學內涵,以「人文精神」及「書院精神」作為辦學依歸,實踐大學社會責任。自民國97年開始,按期程訂定每三年的中程校務發展計畫,於104年規劃並經董事會同意訂定長達15年(104-118年)的長程校務發展計畫,並以每5年規劃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為一期程,共計三個期程。第一階段104-108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,係以「試辦書院教育」為核心,落實書院中師生共住及共治理念;第二階段109-113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,以「全面落實書院型大學」為宗旨,促進院系將書院精神融入專業課程,推動學院即書院;至第三階段114-118學年度中程校務發展計畫,由「書院精神的現代實踐」精進到「人文精神的創新實踐」,推動「在地佛大、國際佛大、實驗佛大」辦學方針及型塑「三好AI、無疆界、全齡、美學大學」特色品牌,為15年長程校務發展計畫作一階段總結。


教育目標

  1. 跨域實務創新:提升跨領域專業知能整合,善用科技創新,強化跨域實務
  2. 品德涵養:力行三好涵養品德,促進身心靈健康,精進品德涵養
  3. 自學自覺:增進自知自覺自主,深耕國際視野與持續學習,深化自學自覺
  4. 人文關懷:揚升利他精神與自律涵養,提高溝通協調與團隊協作,落實人文關懷


基本素養

  • 跨域實務創新
  • 品德涵養
  • 自學自覺
  • 人文關懷

核心能力

  1. 跨域實務:具備整合跨域專業知能,以解決問題的能力
  2. 專業創新:具備展現專業知能,善用科技持續創新的能力
  3. 三好健康:具備力行三好涵養品德,促進身心靈健康的能力
  4. 自學自覺:具備增進自知自覺自主、國際視野與持續學習的能力
  5. 社會關懷:具備奉獻社會、永續發展的利他精神,責任感與專業倫理的自律涵養
  6. 溝通合作:具備基本溝通知能、溝通協調與團隊協作的能力